“交易分期”是上海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允许持卡人将当期已入账但未出账单的交易金额在扣除不可分期交易的金额后,在可分期额度内进行分期付款。
上海银行交易分期申请时间:
持卡人需在交易后次日(入账后)起至账单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之间申请交易分期。每个工作日只能成功申请一次交易分期。
上海银行交易分期基本条件:
适用于所有信用记录良好的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不适用于附属卡及单位卡持卡人。
上海银行交易分期申请金额:
“交易分期”申请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元(仅限人民币消费),上限以上海银行核准的限额为准。取现、存款、利息、滞纳金、分期交易以及其他银行指定的交易类型不能申请分期付款。
上海银行交易分期收费标准:
还款期限3期6期12期18期24期
月手续费率0.75%0.65%0.65%0.67%0.67%
每月手续费=分期付款总金额*每月手续费率
上海银行交易分期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
登陆银行个人网银进入分期付款申请页面选择在线申请,按页面提示填写分期金额、期数等信息,完成交易分期申请。
2.电话申请
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94,选择“信用卡”转人工服务申请上海银行交易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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