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一)上海银行-上海购物卡持卡人(以下简称“上海购物卡”)。
(二)上海银行IC借记卡持卡人(以下简称“IC借记卡”)。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上海购物卡”在上海地区所有全家门店内采用芯片方式消费满10元,即可获得价值8元的呀米将(零食)一份;持“IC借记卡”在上海地区所有全家门店内采用芯片方式消费满15元,即可获得价值8元的呀米将(零食)一份。(每天单卡仅可获得一次礼品)。
四、活动细则
(一)持卡人必须通过使用“上海购物卡”或“IC借记卡”(以62卡号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的接触式芯片或非接芯片完成交易,方可享受有关优惠。
(二)如持卡人对服务或商品有任何异议,请持卡人向有关商户反馈。
(三)优惠/赠品数量有限,送完及售完即止。赠品优惠不可更换或转让,参与商户保留更改等值赠品之权利。
(四)优惠并无现金价值及不能兑换现金。
(五)优惠须受有关商户的个别条款约束,详情请参考店内宣传品或向有关商户查询。
(六)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上海银行、中国银联及有关商户保留对本活动的解释权。